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鈴木音樂教學,原稱為才能教育,是日本鈴木鎮一發展的一種獨特教學法。 首先,鈴木鎮一將這教學法應用在小提琴教學,後來被引介到美國,得到很大的迴響, 並陸續被應用到其他樂器或其他學門,例如鋼琴或長笛教學,以及曾被嘗試應用到數學的教學。 

 鈴木鎮一(Shinichi Suzuki 1898-1998) 出身於日本音樂世家,父親擁有當時日本最大的小提琴製造工廠。 他二十三歲留學德國,跟隨克林葛(Karl Klinger)學習小提琴,無論是小提琴的演奏技巧或對音樂的態度,都深受克林葛影響。 後來,他返回日本和兄弟組弦樂四重奏到處演奏,並且從事小提琴教學。 根據幾年的教學經驗,他發現了學習和環境有密不可分的關係,也體會出年齡和學習小提琴的關係,領悟了音樂和語言妙不可分的關聯。 1958年他在日本東京發表了母語學習的概念,他在"才能教育"書中,表示音樂教育只是手段,高超人格和偉大理想的培育,才是音樂教育的最後目標。 他主張以音樂啟發兒童單純的心靈,透過音樂培養兒童偉大的情操和人生的理想,創造人類更完美的下一代,為人類謀福祉(Suzuki,1969; Kendall,1973) 。 鈴木鎮一透過音樂教學實踐其理想,強調才能不是天生的,才能須經由後天培育, 以正確的教育方法,優良的師資,配合適當的學習年齡,良好的學習環境,共同成就才能教育的理想。 鈴木鎮一並發現人類學習語言的天賦能力,是一種典型的學習模式,稱之為"母語教學法"。

<鈴木音樂教學的理論基礎>

一.才能並非天賦論

     鈴木鎮一所指的才能,並不是一般人所說的"天才",而是教育理論的一種"行為"而已,例如走路、跑步、寫字等…。 他認為人類唯一的天賦是學習的本能。 人類如果能把握這一天賦,充份的加以發展,學習任何東西應該都可達到相當的水準以上。 音樂能力也是人類及有待開發的能力之一,只要父母用心安排,老師費心指導,人人都可學好音樂,有希望成為音樂家。

    鈴木認為如果一位父母都能注意到每位兒童的本能,而且能提供一理想的環境,所有的兒童都將獲得並且發展出一系列非常突出能力,這理論適用於全世界的兒童,沒有例外 (Suzuki,1981)。 他並舉例,生在熱帶的兒童,送到寒帶去生長,照樣會產生禦寒能力; 生在台灣的兒童,送到美國生長,英語就成了他的母語。 例子就證明人類的能力係由於環境培育,而非天生俱來,所以鈴木強調人是環境之子。


二.母語式的教學

   鈴木因為和他的侄子生活在一起一陣子而頓悟語言學習,他的教學法也被稱為母語教學法。 他認為音樂和語言一樣,都是人和人溝通方法之一,語言這麼複雜的系統人人都可學會,音樂也一樣可以學好。 語言的學習的過程,先聽很長的一段時間,然後模仿或反應說出簡單的音來,再發展成詞或句子,進度緩慢,並經過反覆的練習,得到父母的鼓勵,再繼續更進一步練習,這一理論成了他音樂教學的重要哲學基礎之一。


三.教育自零歲起

    鈴木先生在他的"才能教育自零歲起"書中極力主張學習要愈早愈好,幼兒的階段影響一生深遠。 他認為學習應該是自出生的那天起,而不是自上學的第一天。 根據人類經驗的原則,舊經驗幫助新學習,及早學習可提供豐富的經驗,做為新學習的基礎。


四.沒有失敗的教育

    鈴木先生問:"您見過生理上沒缺陷而學不會說話的嗎?"。 語言的學習如此複雜,都沒有失敗的例子,其他的學習當然也不會失敗,可見只有失敗的教學或老師,沒有失敗的學生。 


五.能力滋養能力

    鈴木鎮一認為,新的能力是由舊的能力累積發展而來的,所以他在小提琴教學中,要求學生經常要反覆練習舊曲子,藉此不僅增強已有的技術,同時也產生新的能力,這和教育理論中的練習理論不謀而合。

鈴木鎮一的教學理念

   鈴木鎮一推廣小提琴教學,鼓勵兒童的母親參與學習,協助兒童學習; 運用母語學習的自然方法,欣賞音樂,反覆聽唱熟悉旋律後,才進入樂器練習。 學習小提琴採團體的上課方式和個別上課交互並用,減輕兒童心理的負擔,鼓勵樂於在團體中表現自我,從合奏中分享同伴的成果,學習協調群我關係的成長; 不斷的復習舊的曲子,溫故以知新; 小提琴音色美音的不斷追求,是鈴木鎮一不斷強調的重點。 鈴木鎮一的教學不只適用於小提琴教學, 他所著"才能教育"書中提到的原則,都可適用其它的學習。 鈴木鎮一進一步的提出五個重點,代表他的教學理想(Kendall,1966, p.8):

一. 人是環境之子

二. 學習越早越好

三. 練習越多越好

四. 學習環境要好

五. 教學法要更好

鈴木音樂教學的特色如下:


一 才能教育應當及早開始

   三歲的小孩即可學習小提琴,但是在開始學小提琴前,應當先聽很多的音樂, 然後參觀別人拉奏小提琴,引起動機,並嘗試使用紙造玩具小提琴,然後才讓他們接觸小提琴樂器。


二 讓兒童聆聽音樂

  幼童學習音樂的過程要如同學習語言一樣,經常反覆的聆聽音樂,熟悉” 音樂的語言”,學習才會生動有趣。


三 父母親陪同學習

   個別課家長要一起出席,幫忙筆記,學習調音,並幫兒童了解剛開始學習的各種難處,如夾琴,持弓等姿勢,家長在家就是小提琴輔導老師。


四 父母親應陪同小孩每天練習. 

   父母應鼓勵兒童練習而非強迫他們,尤其是舊的曲子,要不斷的複習。 重複練習就如同講話一樣,天天需要用到第一天所學會的用詞。

   

五 背譜演奏

   幼童不需看譜直到技術形成,學習的過程中由父母親幫忙修正音符,指法, 藉備譜的過程專心注意拉琴的姿勢,並且訓練好耳朵的聽音能力。 


六 認譜教學

   認譜,在鈴木鎮一的觀念中,應該是稍後的活動,例如兒童三歲開始學琴, 至少應該是學習小提琴兩三年後的事。 鈴木鎮一強調 「認譜是兒童學習的一種聯想過程, 過程中兒童必須對照他拉出的音因和譜上的音符」 (Kendall, 1973, p. 10). 開始認譜後,兒童仍需背譜演奏,才能不因認譜而分心技巧的專注學習。 


七 完整的課程

   鈴木的教學所有的學生,即使能力不同也要經過完整相同的教材練學。 雖然有的學生學習進度比較快,但是所有的學生都被要求學習這些,以方便學生們一起合奏。 另外,鈴木鎮一還編了移把位和音階練習以供程度已超過十冊以上的學生,鈴木鎮一不認為學生必須太早接受機械式的音階訓練。   


八. 精選教材

   鈴木鎮一編了十本的小提琴教本, 曲目包含他自己的創作曲,以及自巴洛克時期以來大作曲家旋律明顯的小曲子,包括韋瓦第(Vivaldi) 巴赫(Bach) 韓德爾(Handel),賽茲(Sitze) 等西方音樂的精品,除了樂譜之外也含有錄音帶供學生聆聽。


九. 合作而非競爭的學習方式

   鈴木音樂教學鼓勵學生合作學習,而不競爭,年學得較多或年長的學生,應幫助年紀較小的。 學生和學生,父母和學生,教師和學生之間永遠保持正向積極的鼓勵態度。  


十. 遊戲的學習方式

  鈴木音樂教學除了提供很多基本的練習方法,包括節奏,右手、左手等技術練習之外,還引用遊戲的觀念,應在練習上,例如,邊走路邊拉琴,配合韻律活動拉琴,站在椅子上表演…等活動,以增強兒童練習的興趣。   

一.以愛為出發,相信人人皆可學音樂。 

   父母一旦了解鈴木教學的精神,他們一定會懷著無限的希望教育子女。 教師們一旦了解鈴木教學的精神,教育子弟一定能有教無類。 一般音樂教學,著重的是音樂涵養與基本能力,不需具備天才式的超人能力。 父母,教師都具備相同的觀念,能熱愛兒童,喜愛兒童教學,音樂教育的第一步就成功了一大半。  能夠以愛出發,學習氣氛愉快,才能引起兒童真正的喜好,然後進行更深一層的教學。


二.按部就班, 循序漸進. 

任何學習都要求循序漸進,由簡而繁進而產生學習遷移,邁向既廣又深的學習結果。 鈴木的教學進度要求,正可作為參考,教師了解按部就班的教學進度,教學自然能有系統,教材的選擇自然不但能顧及多數學生,也能想到少數學生的程度,尊重個別差異。 尤其當教師了解母語學習的精隨後,對兒童學習的進度,會更有耐心的去配合兒童的發展期待漸進的學習成果。

三.正向積極的鼓勵

學習的增強原則,常涵蓋各種不同的方法,鈴木教學法建議教師永遠採用正向積極的方法鼓勵學生學習。

四. 聆聽音樂

   聆聽音樂本身就是一種學習,經由聆聽音樂的過程,兒童習得音樂的基本要素及培養了對音樂的感覺。 聽得多才有可能唱得好、彈得順, 合奏感覺才能對,  進一步的,能欣賞才能創作,聽音樂可以說是音樂學習活動最重要一環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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